据《越南西贡解放报》8月22日报道,越南工贸部近日表示,该部暂不考虑在各省贸易厅设立商品原产地证明签发机构。
工贸部称,在当前出口形势下,工贸部需对原产地证明发放工作集中管理和调配,防止证书非法转让,保证越南出口商品原产地的信誉,减少遭国外反倾销的风险。在完善内部相关调节机制和地方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,工贸部再考虑下放原产地证明签发权问题。
据报道,工贸部现在全国设立9个签发原产地证明的出入境管理机构,并授权各省市的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、经济区和口岸经济区管委会签发特别优惠原产地证明。此外,越南工商会也在各地区和大城市建立了原产地证明发放系统。